安全稳定工作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依据上级关于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岁末年初,各单位要以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和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防控工作。依据“学校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共同参与”的指导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要及时排查、整改并坚决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夯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做好防火消防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特别要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重点做好专项督查工作

1.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管理。包括:本单位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不得遮挡消防器材,更不得拆除、改动消防设施。

2.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通道。

3.依规落实安全措施。包括:食堂使用明火、燃气是否安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施工工地、校内生产经营场所是否落实防火措施;学生宿舍楼之间、学生宿舍内部及阳台是否存在使用明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擅动破坏消防设施,违规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及点蜡烛、焚烧杂物、乱扔烟头等隐患。

4.加强办公、实验等场所安全管理。人员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教室时,要对室内电源、电器进行检查,关闭电源,防止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使用情况。包括: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设备是否完好,使用人员是否正常操作等。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校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是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坚决避免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对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事实进行责任追究。

2.校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暂无法整改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保卫处,并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①消防安全隐患自查结果,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③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④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帐等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龙子湖校区:弓永卫老师,联系电话:65310111,13673651688,办公地点:龙子湖校区9号学生宿舍楼东侧9125室;

园校区:李科老师,联系电话:65790241,18638555866,办公地点:花园校区团委楼1楼109室。

3.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

五、水利学院安排。

按照学校对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工作的安排,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布置,根据领导要求,需要各位老师配合一下,做好这项工作,自查后把传到群中的水利学院各部门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自查自改表填写完整。电子档发到石家豪 邮箱:562905373@qq.com,纸质版也于明天上午十点前交到2019办公室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