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审计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审计咨询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类型
财务审计类项目
三、项目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服务范围:协助学校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审计、科研经费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相关审计结果材料。
2.遴选数量:6家
3.服务期限:2年。每年对咨询机构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咨询机构,取消其服务资格,根据本次评审排名情况按顺序递补。
(二)申请资格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郑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省外咨询机构应当在郑州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硬件及人员条件。5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为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性质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截止2024年1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名。
3.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从事高校委托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审计、科研经费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备5年及以上持证执业经验(以注册会计师初始注册日期为准),在本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审计业务项目经历。项目组成员在本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工作1年以上。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一经确定,工作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5.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7.申请人若为分支机构,应当提供总公司(所)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人员配备、经营业绩等以分支机构为准,且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遴选。总公司(所)与分支机构不得一同参与遴选。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一)申请的咨询机构,下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审计咨询机构遴选项目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shenjichu@ncwu.edu.cn邮箱,邮件主 题统一为“华水财务审计咨询机构遴选项目报名表+公司名称”,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邮件系统收到报名成功回执信息的咨询机构,将收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审计咨询机构遴选项目申请文件》。请咨询机构认真查阅收到的资料,按照格式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并于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2日9:00)前提交,逾期将不予接收。
申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两份,U盘电子版一份。签字盖章后密封递交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综合楼南楼520B室。
(三)咨询机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参加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服务周期审计咨询机构遴选活动。
五、评审规则
(一)本次遴选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对咨询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排名前20名的咨询机构进入下一阶段,不足20家或因最后排名相同而超过20家的,则全部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学校将对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考察打分。
(二)评分办法:第一阶段综合评审总分折合后计60分,第二阶段对咨询机构现场考察总分折合后计40分,按两项得分之和进行排序,确定6家咨询机构,并对排名前20家或排名相同而超过20家的咨询机构全部进行公示。(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遴选结果公示后,发现咨询机构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本次遴选活动要求的,取消其服务资格,不再增补。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371-69127205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内容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公开网”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我校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九、特别说明
(一)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我校审计咨询项目的各项事务,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正在承担我校审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类似业务的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三)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所有。
审计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