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审核评估步骤,我校按第二类第1种指标体系(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进行评估。各单位自评自建过程中根据审核评估指标要求整理教学档案材料和支撑材料,结合我校实际,认真撰写自评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
评建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附件1:教学单位教学基础档案材料目录
附件2:教学部门自评总结内容要求
附表:1. 试卷清单(2021年、2022年)
2. 毕业设计(论文)清单(2021届、2022届)
3. 专业清单
4. 实习实训基地清单
5. 实验室清单
关于准备审核评估教学档案材料的通知【评建办[2023]2号】.pdf
附件1:教学单位教学基础档案材料目录.docx
附件2:教学部门自评总结内容要求.docx
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