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清源书院关于评选我校2024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和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8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50号)和我校《关于启动202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活动和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全校各类班级和宿舍。

二、评选标准

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评选分别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标准》(附件1)执行。全省教育系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推选评选标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50号)(附件2)执行。

三、评选比例

1.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1)校级文明班级按行政班级数的2%进行评选。

2)校级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总数的2%进行评选,混合宿舍通过本宿舍绝大多数成员所在学院(书院)申报。

3)校级文明学生(研究生)由研工部负责组织推荐3名。校级文明学生(本科生)由各学院、书院进行推荐,学生数(本科生)较多的学院(水利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各推荐2名,其余学院、书院各推荐1名。党委学工部择优评选30名。

注: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评选结果将作为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2.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推选工作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1)省级文明班级研工部和本科生各学院(书院)各推荐1个,要从本年度拟列为校级文明班级的名单中择优推荐。

2)省级文明宿舍研工部和本科生各学院(书院)各推荐1个,要从本年度拟列为校级文明宿舍的名单中择优推荐。

3)省级文明学生研工部和本科生各学院(书院)各推荐1名,要从本年度拟列为校级文明学生的名单中择优推荐。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清源书院各社区应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各育人导师组织学生填写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申请表附件23月20日(周三)19: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打包交至qysyxsgz@163.com(校级文明班级,书院以文明社区形式申报)

五、评选要求

1.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2.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推选工作;要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标准.docx

 附件2: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