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水政〔2020〕92号)规定,现拟对2022级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便完善掌握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更好地开展资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2022级本科新生。
二、认定要求
2022级本科新生的困难认定:各育人导师在秋季学期开学新生报到时,及时收取新生提交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认真核实存档,作为该项认定的依据及贷款时所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实评定出2022级新生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等级。
针对疫情原因不能正常按时入校的学生,各育人导师可利用微信、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了解摸排新生的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线上指导相关新生填写及准备好《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相关材料的照片及扫描件(以姓名+学号命名建立文件夹以备存档)。
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及等级:运用学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测评计算公式,测出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测评分值M=X(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自评得分)+Y(班级民主评议测评分值)。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22级新生的Y值各育人导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判,其他年级需要严格执行该公式测出M值。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9月11日—9月13日,各育人导师通知学生准备材料。
2022级新生均属于首次申请认定,需要提交《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另附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按时入校且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各育人导师按照要求组织安排填报。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相关纸质材料,并按相关要求按时提交。
2.本学年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均要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线上困难认定的申请操作。具体操作发放详见无忧教程相关操作流程。
3.各育人导师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运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得出申请人家庭经济测评分值,并初步提出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育人导师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4.各育人导师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测评分值(M),及其他核实材料,确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在2022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去除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
5.各育人导师于2022年9月21日(含21日)前,将2022-2023学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育人导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公示表、院内公示工作记录照片(不少于三张)纸质版均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10办公室),电子档发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
6.各育人导师在开展本次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保障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登记造册,优先认定、重点资助。
7.各育人导师要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全面了解这些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并留存相关核实工作的原始记录和照片存档。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的沟通,真正把党、国家和学校的政策关怀传递到需要的家庭。
8.指定专人将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等资料整理装订,归入本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内,实行动态管理。
四、政策宣传与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结果是学生申请或书院推荐获得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资助资源的主要依据。请育人导师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目的、意义、程序传达至每一位学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学院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确保认定结果精准、公平。
五、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校设立意见反馈信箱和电话,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投诉电话:0371-6912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