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1日 来源:
张梅 院长
张梅,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副主任委员,第四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形势与政策”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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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支部:德法教工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