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黄委“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51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解决黄河保护治理中的“卡脖子”问题及关键技术难题,黄委国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挂帅”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数量及经费

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工程安全、河湖生态保护等领域,本次发布10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见附件1)。

项目经费资助方为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单位要求

1.面向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具有科学研究职能的事业单位等独立法人单位。

2.单位成立需满三年,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榜单项目提出计划合理、目标清晰、路线可行的技术攻关方案,若方案涉及自有技术,应有知识产权,且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单位为唯一责任主体,需独立揭榜,并负责项目整体实施,项目协作单位限1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为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黄河保护治理基础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不限学历、职称。

2.每人本批次只能申报或作为负责人参与1个项目。

3.须为揭榜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障,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三、揭榜程序

1.意向对接

有意向的揭榜方按榜单要求,填报立项申请书、诚信承诺书等材料(详见附件),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419,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sendeyouxiang@163.com。

2.揭榜遴选

黄委国科局会同资助方,组织同行专家采用“现场答辩+质询”方式进行评审,重点审查实用性、创新性、匹配度和节约性,择优确定中榜名单。

3.立项攻关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资助方与揭榜方签订项目协议书,按照资助方相关规定开展立项攻关、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事宜。

四、成果形式及管理

1.成果形式

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研究报告1份;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研究期间至少发表1篇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对于发表SCI/EI论文(见刊或收到录用通知),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进入实质审查)的成果,项目验收结果建议为优秀。

注:不计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期刊论文。

2.成果管理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资助协议中约定各方具体分配方式,项目成果应在黄河保护治理实践中应用。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赵臻道0371-66020052

我校联系人:杨啸0371-69127209

附件:

1.黄委“揭榜挂帅”项目榜单.xls

2.黄委“揭榜挂帅”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3.诚信承诺书.docx

科技处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附件1.黄委“揭榜挂帅”项目榜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黄委“揭榜挂帅”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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