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根据《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28号)《河南省科技厅等8部门印发<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21〕60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华水政〔2025〕2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25〕29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赋予校内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二、赋权范围及条件
(一)赋权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25〕29号)第三条所规定职务科技成果,均在赋权范围内(见附件1)。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二)赋权条件
1.申请赋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应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有明确的承接对象;
2.不在我校科技成果赋权负面清单(见附件2)范围内;
3.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在团队内部无异议,以书面形式约定内部处置、收益分配等事项。
符合上述赋权范围和赋权条件的,成果完成人(团队)根据意愿,可以在成果转化前提出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申请,学校可赋予成果完成人90%的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获得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赋权后,成果完成人可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实施转化,相关收益分配、费用分担等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申请程序
1.成果完成人(团队)确定赋权代表,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申请表》(见附件3),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经学科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科技处。
2.学校经审查公示并审批后,与赋权代表签订赋权协议书。
3.根据需要办理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
四、申请时间
请各申请赋权的成果完成人(团队)于9月10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表(附件3)报送至科技处421房间,word版及扫描的pdf版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本批次职务科技成果集中赋权后,赋权工作将常态化开展,随时接受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瑞琦
联系电话:0371-69127637
电子邮箱:caoruiqi@ncwu.edu.cn
科技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