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5〕3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内;且资金到账时间,即转账凭证和发票时间均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应与技术成果需求方(注册地在省内)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
1. 技术合同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相互隶属关系;或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
2.输出方技术来源不清晰,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
3. 2024年1月1日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之间,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或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各单位应填写报送《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申请表》(附件1)、《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专项绩效目标表》(附件2),并按附件1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按照技术合同列表顺序,每份单独依次排列,每份合同须包含以下3个附件。
1.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引进方签订的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3. 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学校财务专用章;发票和付款凭证均需标注技术合同登记编号,不标注视为无效材料。
(二)各单位材料提交要求
1.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表(填写其中一、二部分内容)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2. 申报合同材料按照技术合同列表顺序,每份单独依次排列,转化合成一个PDF(按要求盖章后扫描,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须扫描红章);纸质版及PDF版各提交一份。
3.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技术合同在省级财政补助中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此类行为,取消当年奖补资格并禁止两年内申报我省技术转移奖补。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各二级单位于6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至综合实验楼南楼421室,材料电子文档(需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各单位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无关材料不要放)发送至邮箱kjcxz@ncwu.edu.cn。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 邓老师 0371- 69127637
附件:
1.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
2. 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申请表
3. 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专项绩效目标表
科技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