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6日 00:00 浏览:

  关于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0]294号),我校已于2020年8月4日—9日开展了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学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帐,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于12月28日将安全整改情况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交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南420室,电子版发送到my@ncwu.edu.cn

  联系电话:69127211

  联系人:苗 芸

  

                     科技处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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