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0]294号),我校已于2020年8月4日—9日开展了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学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帐,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于12月28日将安全整改情况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交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南420室,电子版发送到my@ncwu.edu.cn。
联系电话:69127211
联系人:苗 芸
科技处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