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8日 来源:

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在新的起点上巩固和拓展毫不放松纠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根据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21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豫驻教纪监发〔2021〕3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三、监督检查重点

(一)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检查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自觉以更高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

(二)严查歪风陋习。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明目张胆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

(三)深挖隐形变异。重点发现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变通开支报销违规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对象车辆等改头换面的奢靡问题。

(四)靶向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省委省政府关于文件“十不发”、会议“十不开”、监督检查考核“十不得”落实情况,重点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检查考核过滥、工作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从政治上审视和发现基层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背后隐藏的形式主义问题。

四、检查步骤

1.单位集中自查。5 月份为各单位部门集中自查时间。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要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内容,认真开展内部集中自查“过一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要及时发现问题,对查处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6月1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楼南423A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2.日常监督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廉政风险点和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每个月确定不同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将上报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3.配合省纪委监委及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6月至12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省纪委监委及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检查,着眼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

五、检查方法

1.查问题整改2020 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基层工会经费开支是否合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重点督促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平账。

5.查名贵特产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

6.查吃喝接待。看是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是否出台相关制度,是否明确管理部门严格审批程序,管理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公务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7.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8.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9.查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文件印刷底册看是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热衷于搞文山会海等问题。

10.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看上级部门是否存在机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重“痕”不重“效”、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看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和特权思想。

六、工作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往深里抓、实里做,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真正得到严格执行。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按程序办理,凡是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的,视其情节,不予处理和从轻减轻处理;反之,对检查不力,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和重复发生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不认真自查和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召开作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细。

联系人: 吕振华

联系电话:13526772480

电子邮箱:jiwei@ncwu.edu.cn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委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附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检查、自查内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