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 2007 年...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30日 来源: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纪委文件

 

华水纪〔 2007 〕 3 号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 2007 年

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

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 2007 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 年 9 月 24 日

 

中共河南省纪委文件

豫纪发〔 2007 〕 21 号



关于加强 2007 年中秋、国庆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纪检组 ( 纪委 ) 、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各省管高校和企业纪委:

    2007 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徐光春书记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跑要之风.要严格控制各种节日庆典活动,不准借举办庆典之机摊派各种活动费用和发放贵重物品.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不准向上级单位赠送任何礼品。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严禁违规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馈赠,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准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禁以现金或其它形式发放福利。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借节日之机受礼敛财。

    三、关心群众生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深入到联系点、困难企业和灾区,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活动。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受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中秋、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

    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违纪行为及时揭露和批评。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双节”期间,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前 书面径报省廉自办。

 

中共河南省纪委

河南省监察厅

200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