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按照天津市纪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和查处农村“两补”中“微腐败”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
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起底排查。区委书记带头落实领导责任,研究修订《武清区开展整治和查处农村“两补”中“微腐败”专项行动责任分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用责任、压力和任务,让基层切实“动”起来。区纪委、农委、审计局、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党(工)委,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全面起底排查,除与市纪委转办重复件外,还排查出问题线索46件。
逐件跟踪督办,提升查核质效。将问题线索以“督办单”形式向责任部门进行集中发办,并建立工作台账,逐件跟踪督办。区纪委连续主持召开4个片会,按照已结属实、了结失实、在查三类线索,逐个镇街听取进展、逐个线索分析研判、逐个问题研究破解,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定性量纪不恰当的不放过、对证据材料不充分的不放过、对政策把握不准确的不放过、对调查结果存在疑点的不放过。共排查出3起新的问题线索,及时录入台账;对18件存在疑点或证据不充分的问题线索,现场安排补充调查核实;对5起情况复杂的问题线索,要求有关镇街工作室进行提级办理。
查处与整改结合,追责和问责并行。对每一件问题线索,都要分析信访成因,要求有关单位既要查清问题、解决问题,又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一案双查”,强化追责问责。3名党员干部因失职渎职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