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报4起典型问题 涉公车私用公款滥用等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4日 来源:

    近日,贵州省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张芳仲私自用公车送家人回黔东南州天柱县过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六盘水市环保局以举办知识竞赛活动为名用公款给全局干部职工发放实物及奖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长还安排用公款购买高档酒。张云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嵬,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监察员刘雄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发放的实物、奖金和购买的高档酒已清退收回。

  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16名干部以外出参观学习为由用公款分两批到西藏旅游,村党总支书记李朝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公款旅游人员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黔东南州台江县方召乡派出所所长龙海违规操办乔迁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礼金。

  贵州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聚焦发现问题,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四风”典型问题,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贵州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