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商务局原局长李虹公款旅游问题。李虹赴昆明参加培训结束后,以考察名义绕道丽江、香格里拉、成都后返回开封,并将旅游费用在单位报销。2016年12月,李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禹州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副局长张大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月29日,张大伟违规将单位公车借给私人用于婚庆业务宣传。2017年3月,张大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叶县城关乡大北学校副校长娄元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娄元喜指使后勤主任套取学生餐费,违规为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发放津补贴1万余元。2017年3月,娄元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