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来源:

1.扶沟县政法委副书记刘瑞兵,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瑞发,县财政局副局长刘瑞侠兄弟三人,大操大办其父葬礼,借机大肆收受礼金。刘瑞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瑞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科技局局长职务;刘瑞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3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禹州市范坡镇工作人员娄金刚、尹军伟、临时工作人员孙亚葛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牌。娄金刚、尹军伟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孙亚葛被清退;负有领导责任的副镇长娄向阳、正科级干部朱存合、人大主席赵新刚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修武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局长贾卫平大操大办其子婚礼,分3次宴请22家企业负责人、县国税局部分班子成员和同事,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郑州市金水区第七十七中学副校长孟建锋组织召开全校班主任工作经验研讨会。60名参会人员聚餐后在酒店健身、泡温泉、游泳共消费10520元。孟建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卢氏县发改委以工代赈办主任朱照方酒后到KTV唱歌,期间与服务员发生争执并损坏设施,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朱照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以工代赈办主任职务。(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