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1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5-2026学年第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尤其校外实践活动)安全工作,将其作为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安全责任制,分级明确实习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好实习前安全教育、加强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二、实践教学安排工作

1.做好实践教学开展前的准备工作

做好实践教学开展前的准备工作。依照实践教学大纲,制订实践教学计划,并加强和学院、实习单位间的沟通协调,特别是跨校区实践、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做好对接沟通等准备工作,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2.做好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工作

实践指导教师认真落实实践教学计划中各项工作,做好实践教学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实践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践教学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

3.做好实践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

做好实践总结和相关教学材料归档保存工作(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

三、实验学时的教学安排

各单位要再次进行实验课表核对,提醒实验任课老师及时查看课表及上课学生名单;并按要求填写实验授课计划、按照实验课表实施教学,并做好实验上课材料的存档工作。学校将对实验教学开设情况进行抽查。

四、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的学位成果上传和专家报送工作。将在9月3日启动,请各学院做好报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见后续通知。请学院在8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全部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组织工作,并提前做好每位学生电子版毕业论文信息及论文原文PDF文档的收集、汇总与验证校对等准备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所有学位成果的报送和专家报送工作。特别是外出交流学生学位成果的收集工作。    

2. 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落实到教务系统。依据毕设第一指导教师,

五、实践教学经费使用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相关规定,进行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审核、报销等工作

2.各类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在文件规定范围内,应保证各项支出比例适当。校内集中实习仅报销相关专业学生实习所需的实习实验材料费用,校外集中实习报销应提供实习教学计划表和外支清单。教学实验低值易耗经费的报销,应确保报销发票类别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

3.国家、省级一流专业或汪胡桢班的实习费用报销,应在实习教学计划表注明专业相关信息。如2021年立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4.学校划拨的本科实践教学经费只用于普通本科的实践教学。

六、做好各项实践教学资料的存档工作

各教学单位请于930日前在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中,按要求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2024-2025学年第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日志》(含总结页)。(指导教师教务系统提交)

2.2025-2026学年第学期《实习计划》、《课程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书》。(指导教师教务系统提交)

3.2025-2026学年第学期的《实习(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学院负责人教务系统提交)

4.《实习经费使用统计表》、《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实验计划表》等相关实验、实习材料,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5.确保实习计划和日志(总结)一致。

七、其他

1.实践教学中要有效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实践教学中要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取并掌握知识、提升创新和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学院要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实验教学安排中要高效使用教学资源。统筹管理实验实习资源,合理规划花园和龙子湖两校区实验室教学安排,减少跨校区开展实验实习教学频次,减少实验实习跨校区租车费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5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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