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科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68号)规定,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本科各年级各专业2024年度实践教学计划、在校学生人数统计报送2024年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在2023年11月27日(周一)之前,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二、报送材料
1.2024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汇总表(见附件1)。
2.2023年度未完成实践环节经费预算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2023年已开展未完成报账或须开展但未开展的实践环节。备注中具体说明。
3.2024年度实习实训经费预算统计表(见附件3)。各专业工程训练费用统一划拨到工程训练中心;测量实习及仪器运输费划拨到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4.2024年度跨校区实验实训经费预算统计表(见附件4)。学生跨校区实验交通费按每车60人,每车600元往返一次计算,每次的教学学时安排不少于4学时。
5.2024年度本科实验教学用耗材购置预算表(见附件5)。本科实验教学耗材是指本科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内开设的实验、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验教学环节,在实验室开展教学活动所需实验耗材。
6.2024年度拟举办学科竞赛汇总表(见附件6)。根据需要列出2024年度拟举办学科竞赛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预算材料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交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实践教学科426A。电子版(EXCEL)命名为:“**学院全称+实践经费预算”,压缩后上传至教学服务平台(教务系统),见附件7。
四、报送范围
本次报送普通本科专业的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包含汪胡桢实验班、卓越工程师(在备注中注明);不包含合作办学专业、辅修专业、示范软件学院等专业的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五、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及实践计划中的实习地点、实践方式等计划信息填写预算经费。
2.跨校区实验实训租车费严格按照实际用车次数及标准进行预算。
3.国家一流、省一流专业,请在备注中说明。
4.教研室(系)主任初审、学院教学院长(主任)最终审核各项实习经费预算,并在纸质版材料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2024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度未完成实践环节经费预算统计表.xls
附件3:2024年度实习实训经费预算统计表.xls
附件4:2024年度跨校区实验实训经费预算统计表.xls
附件5:2024年度本科实验教学用耗材购置预算表.xls
附件6:2024年度拟举办学科竞赛汇总表.xls
附件7: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上传流程.docx
实践教学科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