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后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一)检测范围和方式
1.检测范围:所有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方式:使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ncwu.co.cnki.net)进行在线检测。
(二)检测时间
1.答辩前检测:5月8日-6月4日;
2.答辩后终稿检测:6月5日-6月21日;
3.各学院自行确定本学院具体检测时间。
(三)检测要求
1.各学院应在答辩前督促检测进度,每个学生可使用检测次数为2次,第2次检测结果为答辩前最终检测结果。学生未按要求上传论文进行检测或在答辩开始前未完成检测的,视为自愿放弃答辩资格;
2.学生提交的电子文档须与实际纸质文本一致,学院应随机抽查,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
3.学生的终稿检测(第3次)报告,将上传至论文抽检信息平台,请高度重视;
4.本系统仅用于我校各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严禁使用该系统进行有偿检测、利用自己账号查询他人论文或利用他人账号查询自己论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
全校毕业答辩工作统一安排在第16周(6月5日-6月9日)进行,辅修专业学生毕业答辩安排在第15周(5月29日-6月2日)进行。
(二)各学院须做好答辩前相关准备工作
5月19日前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评委小组,相关答辩安排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检测标准(见附件)、成绩评定细则、答辩安排表(含辅修)、优秀答辩安排等六个工作表;以上表格样表可在毕设管理系统中下载。
(三)校级优秀答辩
校级优秀答辩工作统一安排在6月9日下午进行。
(四)二次答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
(一)准备工作
1.毕设系统和教务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代码须统一,是成绩导入教务系统中的唯一校验值,请各学院再次核对。
2.抽检工作的准备,所有论文要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提醒指导教师再次核对“教育部抽检信息”字段的信息准确性。
(二)上报成绩
各学院务必于6月9日17时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一次答辩不及格)纸质文档盖章后提交至教务科;6月9日18时前须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全部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
四、评优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优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校级优秀一、二、三等奖(导出后打印盖章),并单独报送校级一等奖的电子材料。同时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推荐材料(包括小组推荐表和小组总结)。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在6月2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校级一、二、三等奖材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小组材料。
(二)电子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以邮件发送:以“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命名,发送至liu***@ncwu.edu.cn。
六、毕业设计(论文)外审和抽检工作
2022-2023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将进行外审、并全部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请提醒指导教师和学生重视终稿的检测和提交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严格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26号)、《全日制本科生实践成果复制比检测实施办法(修订)》(教务文〔2022〕0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加强组织和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三)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做好存档,以备外审和抽检工作。此外,各学院要结合各类评估认证和检查需要,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过程材料下载到本地电脑上留存(有条件的可刻录光盘保存)。
附件:1.附件一: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pdf
2.附件二:教务文〔2022〕05号全日制本科生实践成果复制比检测实施办法.pdf
3.附件三: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pdf
4.附件四: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专业检测复制比汇总.xlsx
5.附件五: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