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听课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53号)的有关规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全校处级干部、学生辅导员和班导师每学期应完成一定数量听课任务。
一、听课次数要求:
1.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管理服务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处级干部以及班导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3.辅导员每周随所管理班级听课,每门课程至少听课1次。
4.开学第一天,上述人员应进课堂听课1次。
二、提交听课表注意事项:
1.教学质量科负责收集、汇总校领导和处级干部听课表。请填写完成听课表的领导通知教学质量科收取,或直接送至教学质量科(龙子湖校区南楼426A),教学质量科电话:65790638;
2.各学院负责收集、汇总、保存班导师听课表;
3.辅导员听课表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汇总、保存。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