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科试卷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试卷质量,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评估目的
检查评估是学校对试卷进行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有效地促进试卷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优化人才培养过程,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依据。
二、检查评估组织
试卷检查评估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教研室(系)三级管理模式。
由各教研室(系)负责,进行本教研室负责课程试卷质量的全面检查。
各本科专业所属学院成立检查评估小组,根据教学大纲有计划地进行抽查,评估小组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公共基础课施行课程承担学院与本科专业所属学院的双重检查制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全校试卷检查评估工作,成立检查评估专家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其成员以校级教学督导团成员为主,并根据需要,适当聘请其他专家参加。于每学期第5-6周开展试卷检查工作。
提供材料:近三年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的AB卷、答题册、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以及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报告及相应的归档材料。
三、试卷检查内容及基本要求
1.考试命题质量情况
观测点主要包括:
(1)试题是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基础,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
(2)试题难易程度是否适当,是否重点考查学生对该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3)试题是否表达准确、简洁,没有歧义,没有逻辑错误、语法错误、文字错误以及学术性错误。
(4)试卷是否文图清晰、工整、严谨,题分设置无误(满分100分)。
(5)试题中不允许有名词解释,试题题型结构是否合理,填空、选择占分是否≤20%,是否灵活运用各种客观性与主观性试题形式,实现试题形式的多样化。
(6)试卷内容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复原题,A、B试卷间重复题目≤30%(本学期B试卷除外)。
(7)考试命题是否由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组成。参考答案是否完整无误,评分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试卷评阅质量情况
观测点主要包括:
(1)两名以上教师授课是否集体阅卷、流水批改,教师是否在规定位置签名、签名是否完整。
(2)是否红色签字笔阅卷,得分和扣分标记清楚、准确,书写整洁。
(3)是否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分,避免评卷误差。
(4)试题批改是否有遗漏,每道大题得分是否填入答题纸首页得分栏,并计算总分。
(5)是否有统计分数错误,分数改动后是否有签名。
四、检查评估结果
以教学质量简报形式进行通报,作为各二级单位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依据。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评中心负责解释。
本科生试卷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试卷检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