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基本要求 |
期末排课前 | 下学期实习(课程设计)任务安排 | 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录入实习(课程设计)任务,确定实习的指导教师、班级的实习周次。 |
开学第1周 | 本学期实习安排 | 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录入实习安排,学期初的实习要提前录入。在校级实习基地的,必须选择基地;未在校级基地的录入“校内/省内/省外”。然后,录入“集中/分散”。(建议本项工作在上学期末完成) |
本学期课程设计安排 | 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录入课程设计安排(含设计场地),学期初的课程设计要提前录入。(建议本项工作在上学期末完成) 指导教师将填写完整的《课程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书》一式两份分别交至学院和教研室,学院统一收取后交至教评中心。 |
本学期实验教学安排 | 指导教师将填写完整的《实验教学计划表》一式四份交给学院,学院统一收取后分别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教评中心一份、实验室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实验室制作《实验教学课程表》,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 |
开学第2周 | 本学期实践环节安排汇总 | 实践教学科根据各学院录入教务系统的实践安排进行汇总统计。 |
开学第3周 | 上学期实践环节总结 | 学院根据要求对各类实践环节进行总结,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
不晚于实习前4周 | 填报《实习计划》 | 指导教师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至教研室,教研室汇总(不装订)。学院统一收齐后报送教务处一份(可复印)备案。 |
环节结束1周内 | 报送实习材料 | 材料包括:《实习日志(附总结)》、《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学生的实习成果(如实习报告等)、《实习经费外支清单》、其他存档材料(如实习指导书等)。 指导教师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至教研室,按要求装袋。 注:分散实习的实习指导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如实记录实习过程。 |
报送课程设计材料 | 材料包括:《课程设计日志(附总结)》、学生的设计成果、其他存档材料(如课程设计指导书等)。 指导教师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至教研室,按要求装袋。 |
报送实验教学材料 | 材料包括:《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学生的实验成果(如实验报告等)、其他存档材料(如实验指导书等)。 指导教师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至实验室(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指定保存地点,检查时按要求提供展示),按要求装袋。 |
实习结束2周内 | 实习经费报销审核 (单笔5万以下无需审核) | 经手人需携带《实习经费外支清单》一份、《实习日志》最后的“总结”页(复印件)一份、报销单。 学期末或假期中的实习,不得晚于下学期第4周。 |
学期末、开学初 | 年度实习经费预算、预支安排 | 学院应根据年度实习安排在年末提供实习经费预算。学校预算支出公布后2周内提交预支安排表。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