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每学期 第1-2周 | 学期初补考 | 教务处根据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信息,安排考试; 学院教学秘书安排补考监考,将考试安排通知学生和监考教师; 考试结束后,学院安排阅卷,并统计阅卷份数,第三周周一前补考成绩全部录入系统。 |
每个学期 第6~10周 | 课程重新学习、补修 |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报名,根据报名结果汇总课程重修、补修学生信息(规定格式),通知往届未毕业学生按时办理重补修手续,各学院打印、分发重修考试准考证; 重补修考试安排:公共课报名超过30人集中安排,报名人数低于30人及专业课随低年级进行重修考核; 安排单独组织考试的公共课程命题,课程承担单位安排重修课程试卷阅卷、成绩整理录入系统; |
第二学期 第4-10周 | 毕业生相关工作 | 统计开学初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中,有跟低年级重修、补修课程的毕业学生信息,安排学生跟低年级重修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只参加单独组织的课程重修考试和毕业前补考,不能跟低年级进行课程考核); 第一学期末及第二学期初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学分有问题的学生及时汇总上报,学院提出解决方案; 特别注意通知往届未毕业的学生参加课程重修考试。 |
每学期 第6-20周 | 安排考试及成绩管理 |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提前安排考试,打印考试安排,并加上课程重修报名人数,标注在相应课程的试题袋封面; 每学期第六、十周周五前按要求提交考试课程结课考试试题及汇总表; 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安排监考并通知。 主考及监考老师认真组织考试,记录考试期间具体情况,课程成绩在考试(或结课)后一周内,录入到教务系统,及时资料归档;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践环节的成绩,须在下学期开学前录入到教务系统,并按要求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跟低年级进行课程及环节重补修考核的成绩单汇总后交到教务科,考核成绩由课程承担单位及时录入教务系统。 |
第一学期 第6-8周 | 新生考试 | 统计各年级需要重补修军训的学生信息,汇总后报教务科,截止时间为新生军训开始前一周周三; 教务处安排新生考试时间地点,学院安排监考并通知学生及监考教师。 |
第一学期 | 免试研究生推荐 | 免试研究生推荐提交材料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
每学期 第3周 |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 每学期由学生填写《素质拓展成果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团委书记、班导师和辅导员进行认定,认定后的材料由班导师留存,第六学期汇总后在教务系统录入该环节的成绩。 |
每学期初 | 海外校友奖学金申报 | 海外校友奖学金申报、审核及公布、提交材料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
第一学期 第3-10周 | 优良学风班评选 |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先组织评选,推荐到学校评选的班级申请表经各部门盖章审核后将相关资料交教务科;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评出学年优良学风班,发文表彰。 |
第二学期 | 本科转专业工作 | 转专业工作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
每学期 第6~10周 | 核对培养计划 | 核准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培养计划(每门课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构成、实践环节名称、学分、周数); 教务系统中没有的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及课程承担学院沟通进行添加课程,并在教学计划中正确设置; 各专业的选修课应提前进行预选,确定要开设的课程。 |
每学期 第11~12周 | 确定教学计划及进程 | 提交教学计划微调申请表,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开课计划在系统中微调(停开、增开、学时分配调整等信息变更),由教务科教学计划管理员实施调整; 确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及进程,教学院长审核签字(跨单位教学任务由各单位相互间沟通,公共课、金工实习、测量实习周次确定后,再安排其他课程的进程); 各学院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
每学期 第13~16周 | 确定教学任务 排课 | 下学期教学任务(课程及环节)审定、复核; 课程承担学院准确录入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周次及周学时);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安排专业课课表,教务科安排公共课课表,其他课程最后插空安排; 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表微调,逾期不再开放集中调整。 |
每学期 第17-18周 | 选课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每学期 第12-18周 | 本科教学工作量填写 | 教务处布置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在工作量计算系统如实填报本学期工作量,需要备注的信息一定注明(非正常本科教学、跨学院、多个老师合上、临时调课、课内试验备注学生专业班级等); 学院认真审核后在系统中提交; 教务科审核三类课程(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交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后进行反馈。 |
每学期 最后一周 | 期末资料整理归档 | 最后一周周六前各学院将本学期申请缓考学生信息汇总上报,以备下学期初安排学生参加补考; 本学期所有教学资料整理归档。 |
每学期 | 双学位相关工作 | 第二学期第四周教务科发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正确汇总学生信息后报教务科; 双学位学院审核,组织学生交费后,形成最终修读学生名单,每年10月底,教务科汇总学生名单并上报; 每个学期双学位学院第三周开始安排双学位教学,具体教学安排及时通知学生; 双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在每学期放假后第一周周四前,录入到教务系统。 |
每学期 | 其他类别教学管理 | 主要包括双学位、卓越班、合作办学、三本及专科教学过程管理,由学院负责设置专业教学计划,教学任务落实、课表安排及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教学工作量汇总后交教务科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