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漏选漏报选修课程及学籍异动学生补、退选课程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12-18

一、本办法中的课程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选择修读,而学生本人由于客观原因未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办理选读确认手续的专业限选课、专业任意选修课、体育(2-4)、部分学院需学生自行选修的必修课,以及学生因转入、复学、转专业学籍异动需变更的课程。

二、办理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本科生补选、退选课程申请表》→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全程参与听课→主管教学院长审批→教学秘书收取申请表并办理补选手续。

三、办理时间:

课程考核2周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具体由各学院安排。

四、对于转入、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办理

各学院应告知转入、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办理学籍手续时进行课程的补、退选,无需授课教师签字,但应在办理学籍手续后两周内进行。否则需授课教师签字,且最迟不能晚于课程考核前2周。

五、注意事项:

1仅针对当前学期的课程进行补、退选工作。非本学期的课程属于重修、补修范围。

2全校素质类选修课一概不办理补选和退选。

3除转专业、所选课程已学、同门课程更换不同上课班级外,其他情况一概不得进行退选。

4、转专业的学生需先退选原专业课程,再补选新专业课程。

5、办理补、退选后,学生及时上网确认选课结果。


附件:本科生补选、退选课程申请表(201103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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