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务处审核范围及时间:
1、单笔5万元以下的无需教务处审核;
2、实习结束两周内。学期末或假期中的实习,不得晚于下学期第4周。
二、教务处审核地点: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12220房间。
三、教务处审核流程:
1、经手人需携带《实习教学计划表(财务用)》一份、《实习经费外支清单》一份、《实习日志》最后的“总结”页(复印件)一份,后两者教务处要备案存档;
2、在审核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3、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实习教学计划表(财务用)》上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实习材料按要求交至学院保存。
2、携带材料不全或者材料填写不全者,无法进行审核。
3、实习所需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最新表格。
附件:实习教学计划表(报销单页面大小).doc
实习经费外支清单(20160226).doc
实习(课程设计)日志(201602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