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审核人:王艳艳 | 发布日期:2026-05-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在2026年6月5日12点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各项后期工作,保障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现将后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后期工作的时间节点

工作要点

时间节点

准备工作

创建答辩小组、准备并公开相关管理文件并提交

5月22日

查重检测

答辩前查重、AIGC、格式检测

5月6日--5月28日

交叉评阅

指导教师评阅

校内教师交叉评阅

5月11日--5月29日

未获得答辩资格学生名单

5月29日

答辩安排

主/辅修/二学位

5月25日--6月8日

优秀答辩

优秀答辩

6月5日以前

评定成绩

上报最终成绩评定分布、不及格学生名单

6月5日12点

终稿提交

修改、检测、审核、存档;

优秀推荐

6月16日

上报毕业成果信息(学信网)

须收集外出交流(合作办学)学生的成果信息

授予学位后7日内

材料提交

提交工作总结、校二辩名单

6月24日

学校外审、

教育部抽检

外审随机抽取终稿;所有成果上传教育部抽检平台

6--9月份

学校二辩

应届学生申请二辩

8月份中下旬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2026届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线完成查重(复制比)检测、AIGC检测和格式检测。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正本全文(docx、doc版),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不含附录部分(外文资料与中文翻译、任务书、开题报告等)。系统将自动判别正文中封面、目录、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参考文献等内容不检测,并根据目录和参考文献,判断文章的分段及引用情况。

具体操作流程为:学生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前论文→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不检测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并点击【允许学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用如下:

复制比检测(R)

检测结果应用

R≤专业检测标准

直接进入指导教师、交叉评阅环节;检测不合格,学生须认真修改后,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经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学生答辩资格。

AIGC检测:高风险以上[疑似AIGC占正文30%(含)以上],引用率为0的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要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合格后获得答辩资格。

格式检测:要求格式主体完整(正文、中英文关键词),老师、学生可根据报告自行修改论文格式,

答辩前有2次检测机会,5月28日前完成检测,检测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各学院自行确定本学院具体检测时间。未按要求上传论文进行检测或答辩前未完成检测的,视为自愿放弃答辩资格。学生完成答辩前检测后,指导教师依据上方要求及时审核检测结果,各学院要督促检测进度、严把质量关。

注:仅用于我校各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严禁进行有偿检测、利用自己账号查询他人论文或利用他人账号查询自己论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评阅环节

评阅环节有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两个环节。指导教师评阅后,形成评阅意见,评语必须确切、具体、有针对性,与所给成绩相匹配,避免评语过于简单、雷同,在线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表(导师用)》;学院指定其他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进行交叉评阅,交叉评阅教师要明确指出存在的不足,在线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同行专家用)》。

评审结果的使用:评审通过后,获得答辩资格,准备答辩;未通过者,请按照指导意见认真修改,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后(见附件1),经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学生答辩资格。

四、答辩安排、成绩评定及优秀推荐

(一)答辩安排。学院成立院级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答辩工作,制定评分标准和要求,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保障答辩工作有序开展。

(二)成绩评定。答辩小组要严控质量,做好答辩记录,根据学院成绩管理细则,及时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成绩,其中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务必在14教学周周五(6月5日)12点前完成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的录入工作,并上报五级制成绩评定比例及不及格学生名单到教务处(见附件3)。

(三)优秀推荐。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优工作,并于6月24日前提交校级优秀一、二、三等奖(导出后打印盖章),并单独报送校级一等奖学位成果的电子材料。同时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推荐材料(包括小组推荐表和小组总结)。

(四)二辩工作。根据未获得答辩资格、答辩不及格学生的二辩申请情况(见附件5),学校将组织二次答辩,二辩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终稿上传和归档

终稿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要求,对标教育部抽检标准,请导师审核确认后,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检测,终稿检测结果小于专业检测标准;如超过专业检测标准,将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成绩。归档请见附件6。

教育部抽检、学校外审、教育部学位信息备案、成绩单中的学位成果信息,将在以上终稿中提取成果原文及附录、相关字段信息。请认真核对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的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类型、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选题来源等信息,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终稿信息一致。

六、教学督导检查及材料报送

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学院督导团在答辩期间对答辩小组组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档、答辩过程组织、成绩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形成教学质量简报。

学院提交材料分答辩前、成绩评定后、答辩后三个阶段。答辩前(5月29日前)提交工作实施细则、成绩评定细则、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安排表(一次、二次、优辩)等电子版材料;成绩评定后(6月5日12:00前),提交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五级制成绩评定比例和一次答辩不及格学生名单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答辩后(6月24日前)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校级一、二、三等奖材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材料、校级优秀一等奖成果电子版、二辩学生名单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为“XX学院***阶段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发送至liuxinru@ncwu.edu.cn;纸质版材料,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创新实践科。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加强组织督查工作

各学院要依据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办法,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组织督查工作,积极引导学生、指导教师有序、高质量完成各环节工作。

压实责任,严把质量关

各学院要明确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各项责任,严把质量关,包括答辩安排、检测组织、评阅管理、成绩录入等工作中。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督促和质量把关工作。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doc

附件2:未获得答辩资格学生名单.xlsx

附件3:不及格学生名单及成绩评定比例.xlsx

附件4: 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xlsx

附件5:二次答辩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6: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材料归档规范.doc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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