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
1.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全部录入教务系统,要求课程(环节)名称、课程(环节)类别、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信息必须规范、准确。录入完毕后安排专人核实,以免出现漏开、错开等信息。
2.大类招生专业,如果下学期按照分流后专业上课的,需按照分流后专业落实教学计划。同时复制往年大类专业培养方案到分流后专业,确保分流后专业学生仍有培养方案。
3.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纸质版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计划,非本单位承担课程的,无需在系统申请课程。本单位承担课程,需要在系统内申请增开课程,申请后及时联系教务科审核。
4.10月31日(第10周结束)教务科统一读取已录数据。按照谁审核谁签字的原则,各单位安排专人核实教学计划表(可在系统导出打印),最少3人参与审核签字。最后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经教务科审核无误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第11周结束)。
二、双语课程申报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双语教学登记表》,各教学单位审核内容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相关课件、习题、教师试讲等。各教学单位审批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核。截止时间:11月7日(第11周结束)。(双语课程只能在二年级及以后年级开设)
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双语课程考核表》,并提供课程有关资料(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学生作业及考试试卷)和课程教学总结,所在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对双语教学效果进行评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授/副教授上课
各单位教授、副教授授课率100%。教授、副教授每年应当完成不少于16(计划)学时的本科生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
四、教学任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其中18个周次为教学周,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要求如下:
1.教师安排
(1)主讲教师合格率100%。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由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实名,教务系统内教师编号与工资编号相同。
(3)试讲验收通过后第一次上课教师,只允许安排一门理论课程。
(4)汪胡桢实验班/基地班授课教师应有优秀教师担任,首选高级职称教师授课,优选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讲课大赛获奖教师授课。
(5)未通过验收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2.其他要求
(1)公共类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社会实践体育课除外)合班要求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合班。不同学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允许合班(学分制要求的除外)。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允许合班。
(2)严格落实教学轮次,降低课程编排难度。按照1-9周、10-18周、1-18周三个轮次安排教学任务,17与18周是课程设计与实习,19周考试周,不得任意自定开课时间。40学时以上课程,周学时需设置5-8(根据课程学时确定)。
(3)同一门课同一授课班级周学时不得超过6或8(根据课程学时确定)。部分艺术类、建筑类课程周学时不得超过10学时。
五、课表编排
1.时间安排
(1)11月3日—11月7日(第11周)。工程训练中心安排教学任务,发布通知并及时落实到教务系统。
(2)11月10日—11月21日(第12/13周)。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到教务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教学任务(可在系统导出打印),各单位需安排专人审核并签字。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1月24日前提交教务科。
(3)11月24日—11月28日(第14周)。公共课承担单位编排课表。教学任务未审核通过的不安排排课。(形势与政策、创新创业基础除外)
(4)12月1日—12月12日(第15/16周)。各单位编排专业课课表。教学任务未审核通过的不安排排课。
(5)12月15日—12月16日(第17周)。数据处理(选课前批量确定课程→上课班级→学生)。选课前课程设置“分年级按专业设置不需要预选/正选课程”,公共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设置,专业课由学院设置。
(6)12月17日—12月19日(第17周)。公选课/专业选修课/体育选课。
(7)12月22日—12月26日(第18周)。课表核对与微调。
(8)第19/20周,实验教学安排。(以实践科通知为准)。
2.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充分考虑各种假期对教学影响的前提下,尽量精确排课,确保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完成。
(2)每门课程应根据总学时数均匀安排周学时,不得集中安排在一段时间完成教学。理论课程同一教学班按一天一大节且至少间隔一天安排。同一班级的同一艺术类、建筑类课程每天上课不超过5学时(需报备教务处);同一班级的同一其他类别课程每天上课不得超过3学时;同一班级的同一理论+实验类课程每天不得超过5学时。
(3)同一课程同一节次只允许编排一名任课教师。严禁任课教师只挂名不上课。合上课程的教师总数不能超过教学任务中教师人数上限(4人)。
(4)每周四下午不排课(小语种除外)。除辅修课程、微专业课程和跨校区实验课程外,周六、周日不排课。
(5)公共课请尽量安排在下午或者晚上。公共体育课不得安排在第一大节。
(6)各专业班级课表应合理均匀分配,不得出现某天满课或者某天没课的情况。
六、金工实习安排
设置理论课教学进程(周次)时,请参考系统中提示的进程(周次),将实习周次空出,进程顺延,教学任务在整个学期内尽量均衡分布。
附件:
附件1:排课注意事项.zip
附件2:双语教学材料.zip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