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智能巡检技术与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08-25

一、微专业简介

“智能巡检技术与应用”微专业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围绕工程智能检测与智慧运维领域打造的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无人机及机器人等前沿技术,聚焦水利、土木、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工程安全需求,培养具备“智能感知-数据分析-自主决策”全链条技术创新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于城市更新和生命线工程的监测、检测、运维和韧性提升,围绕水利、土木、交通、能源等领域工程安全保障问题,强化人工智能、智能感知、物联网和无人机与机器人等技术创新与实践,培养掌握智能巡检技术原理与应用实践,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成为能够从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相关的检测、监测、评估和韧性提升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具备跨学科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具体如下:

培养目标1:具备运用工程科学、人工智能等基础理论,掌握无人机和机器人操控、智能感知及人工智能算法等工程安全检测、监测与运维核心技术;

培养目标2:具备运用无人机、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和技术,解决城市更新和生命线工程的检测、监测、运维和韧性提升等相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培养目标3:能够在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运行状态监测、质量检测评估,以及日常运维管理等多维应用场景开展智能巡检工作。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并掌握智能检测技术的基本理论,融合智能感知、物联网、无人机、机器人、边缘计算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培养具备“智能感知-数据分析-自主决策”全链条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掌握智能巡检技术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包括无人机系统、智能机器人结构、传感器技术、物联网通信原理及人工智能算法等核心知识,熟悉工程项目中智能巡检的应用场景与技术标准;

2. 具备智能巡检设备(无人机、机器人等)的部署、操控与维护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数据采集、处理及可视化分析任务,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设计智能巡检方案,整合多源数据实现故障定位、风险评估与预测性维护;

3. 具备工程伦理意识与安全生产观念,严格遵守行业规范,确保技术应用的合规性与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思维与实践精神,主动跟踪智能巡检领域前沿技术,适应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需求;

4. 拥有良好的团队沟通能力与项目管理素养,能够在多角色协作中高效推进任务,适应工程现场复杂环境,养成持续学习习惯,通过技术培训、行业实践与自主学习,提升职业竞争力,服务城市更新和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工程。

四、课程设置

五、课程简介

六、办学条件

本微专业依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开设,学院现有教工155人,含正高29人、副高48人、博士107人,建有2个省级教学平台和10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与30余家企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购置有无人机、机器人等智能巡检设备,具有本微专业理论教学与项目化实践的一流办学条件。

七、招生对象与条件

本专业面向校内理工类本科生招生。学生学有余力,在校期间所修读主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需要达到2.50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均可申请修读。

八、学分与证书

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完规定的8门课程,修满16学分,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随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发放“智能巡检技术与应用”微专业证书。

九、报名时间及方法

1. 报名方式

 拟申请修读“智能巡检技术与应用”微专业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在籍本科生,请于2025年8月24日8:00至2025年8月29日18:00前,在教务系统“微专业管理”模块完成报名。

2. 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花园校区2号教学楼2211办公室

联系:李老师(手机号:17812051956;微信号:605782799)

微信


3. 招生录取

经学校审查批准录取后,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将录取通知单送达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有关学生。

4. 缴费时间

微专业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2025年9月1日8:00-2025年9月11日18:00之前统一缴纳课程费用。

5. 开课时间

每学期开设两门课程。本学期自第四周即9月15日起正常开课,一般在周内晚上或周末开课。

十、其他说明

 1. 微专业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自行退出。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终止学习,须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提出申请,经微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批准,方可退出,逾期不予办理且该学期学费不予退还。

    3. 相关事宜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微专业教育实施办法》(华水政〔2025〕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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