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第二学期有关课程重补修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修
1.重修课程。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已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未开设的课程及环节不受理。
2.重修学生类别。学生考核成绩仍为不及格的。
3.重修模块启用课程替代功能。因教学计划调整停开的课程(以后学期均不再开课或该课程代码不再使用),学生需要重修的,学生本人填写《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重修课程替代汇总表》(附件2),3月21日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教务科。课程替代完成后,学生方可报名。未停开课程不安排课程替代。
二、补修
1.补修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未开设的课程及环节不受理,补修必须跟随低年级参加课程考核。
2.补修学生类别。因各种原因未按时正常修读的学生。
三、再修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0号文件规定,2022级之后学生不再组织再修。2022级之前学生可提出再修申请,填写《课程再修申请表》(附件3),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填写《课程再修汇总表》(附件4),提交教务科,教务科审核并安排考核。
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需要重新学习已修读课程者,填写《已修读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附件5),学院统一提交教务科。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报名并选课,缴费后可重新修读该门课程。课程报名仅限当学期开设课程。学生考试成绩按照实际成绩记载,覆盖教务系统原有效成绩。
四、重修/补修报名安排
1.流程
①教务系统报名→②承担单位安排教学任务→③网上选课→④缴费(2022、2023、2024级学生重修需缴费)→⑤名单确认
2.时间安排
①报名
2025年3月19日9:00 — 2025年3月23日17:00
②承担单位安排教学任务
2025年3月24日09:00 — 2025年3月26日17:00
③网上选课
2025年3月27日09:00 — 2025年3月31日17:00
④缴费(2022、2023级学生重修)
2025年3月27日09:00 — 2025年4月6日17:00
⑤名单确认
2025年4月7日08:00 — 2025年4月8日17:00
五、学生考试与成绩记载
1.重补修报名并选课学生。重补修学生报名成功并选课的,统一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相应任课教师应正常记载学生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单独开班课程按照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安排考核。
2.重修报名成功未选课学生。公共课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考试,专业课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考试;学生成绩以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无平时成绩。重修考试成绩由相应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补修报名成功未选课的学生。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考试,学生成绩以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无平时成绩。补修考试成绩由相应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重补修免听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免修实施办法》(华水政〔2021〕227 号)文件,重补修允许学生冲突选课,学生重补修课程与初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学生可申请免听重补修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上课及作业情况给予学生平时成绩。
七、重补修开班
重修报名人数在5人以上的课程需单独开班开展教学,任课教师可采取多样化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工作。重修班工作量按照正常课程工作量0.5倍核算。开班需在“重修处理→确认开设课程(重修课程) →制定教学任务(重修课程)→编排课表(重修上课班级)”落实教学安排。
补修单独开班需在“补修处理→确认开设课程(补修课程)→制定教学任务(补修课程)→编排课表(补修上课班级)”落实教学安排。
八、集中实践环节重补修
1.集中实践环节重修需在“重修处理→确认课程/环节-重修学生→确认环节-重修学生→重修环节插班安排”落实学生实践安排。重修环节插班安排可把学生具体安排到本学期开设的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内。不安排无法录入成绩,系统无法计算工作量。
2.集中实践环节补修需在“补修处理→补修选课处理→补修环节插班安排”落实学生实践安排。不安排无法录入成绩,系统无法计算工作量。
九、注意事项
1.往届生和应届生重补修报名工作全部线上进行,不再组织线下报名。各单位根据前期排查相关台账,及时通知学生进行报名。
2.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公共考试课程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中体育课程由体育部组织考核);公共考查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考核。
3.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单位和课程承担单位沟通协调,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课程承担单位需将重补修学生人数标示到需要印制的试题袋封面并安排学生考场,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将详细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由学校统一印制试卷)。
4.再修、补修、重修课程的学生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一旦选课成功,及时跟上课老师沟通。
5.未参加重补修报名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试,另外系统无法录入成绩。
十、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纸质版材料交401B。电子版材料发邮箱guohaibin@ncwu.edu.cn。
附件1: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doc
附件2:重修课程替代汇总表.xlsx
附件3:课程再修申请表.doc
附件4:课程再修汇总表.xlsx
附件5:已修读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doc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