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4年度教研成果登记及计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9

各单位:

为了及时、有序地进行2024年度教研工作量的统计,现将2024年度教研成果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型

1.本次教研成果类型,仅限《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二级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华水政〔2024〕163 号)文件中的教研成果,具体可参见《附件2.5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1,后简称核算办法)。

2.本次教研成果总共6类,依次为A本科教学研究改革项目、B本科教学工程、C省级规划教材、D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E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等奖、F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A类本科教学研究改革项目,以结项为准。E类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F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属于高层次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华水政2021-159号),每年5-6月份进行统计,本次只统计分值。

二、成果时间和分值

成果时间跨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内正式出文的教研成果。具体分值参照《核算办法》。成果立项期间按照奖励办法学校已奖励过的,结项后不再重复奖励。成果立项后获更高级别荣誉,按照奖励办法补足分值差额。

三、成果所属单位

1. 教研成果需署名我校才能计分。

2. 教研成果归属单位,均以申报立项时所属单位为准,项目成员不在同一单位的,均由成果归属单位进行统一上报。

四、填报步骤和上报要求

1. 成果信息由各项目负责人登记,填写《教研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附件2),参与分配的人员必须为本成果参与人员,否则不能够分配;其中,关于C省级规划教材和非规划教材计分参照《核算办法》,需提供教材封面、版权页、含所有编写成员及分工介绍页、目录页复印件各1份;教材原件1本(审核后可退回),请将教材相关材料先交至教务处教材科(教学楼2104)审核、备案、签字后再统一交教务处教研科核定;

2. 各单位务必严格认真审核本单位各教研成果上报的分配申请表,并将所有成果分配进行汇总统计,填报《2024年度教研计分统计汇总表》(附件3)。

3.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审核后的各成果《教研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附件2)和单位的《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南426B),两类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同时将教材类的支撑材料交至教材科

4.上述两类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发送至lihui@ncwu.edu.cn。

   5.为便于后期成果管理与统计,本次使用管理系统进行教研成果的在线填报,要求系统中填报的成员排序需按照正式文件公布的名单。具体操作可参考《教研项目操作手册(简易版)》(附件4)。


   附件:1.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pdf 

                2.教研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doc 

                3.2024年度教研计分统计汇总表.xlsx 

                4.教研项目操作手册(简易版).docx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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