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次填报的质量监测数据表格共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大类以及2种特色表格。相关表格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详见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

二、任务分工

(一)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涉及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具体分工见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责任单位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校长办公室、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教学单位。其他校属单位为数据填报工作的协作单位。

(二)工作人员

各单位安排一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表的采集、填报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填报数据的审核人。请各单位将《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于10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zypgrz@ncwu.edu.cn,同时请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加入学校数据填报工作交流微信群(见二维码)。

三、进度安排

数据填报工作采用线下采集、线上填报的形式,使用学校数据填报系统进行各个数据表的填报及审核填报系统在校园网环境运行,填报网址、账号和密码单独分发给各单位数据填报联系人。

数据填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信息表(附件2中表1-1至表1-7-1)填报及审核时间:10月29日前基础信息表是后续填报数据的基础,请责任单位按时完成。

第二阶段:其他所有数据表填报及审核时段:10月29日-11月11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2。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报送学校对全部数据汇总校验,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责任单位补充完善后的最终数据核查无误后,报送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第四阶段: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1.数据相关材料。各责任单位11月20日前报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附件4)纸质版,同时最终数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pgrz@ncwu.edu.cn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单位含负责落实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依照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及重点(附件5),撰写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价科word电子版发送邮箱zypgrz@ncwu.edu.cn。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意识。数据填报采集工作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填报数据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数据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系统中填报。

扎实推进落实。国家数据平台的监测数据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全省专业评价、质量预警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要精准把握数据内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要严格执行数据填报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填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单位所填报数据若涉及多个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主动与协同单位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必要时可与往年数据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偏差确保数据一致。学校将适时召开数据填报工作部署和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国佳

电话:0371-69313787

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南综合楼四层教务处办公室426A


附件1-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和特色篇.pdf 

附件2-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3-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4-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docx 

附件5-2023-2024学年教学报告质量参考模板.zip 

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豫ICP备05002494 |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21号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