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程建设,丰富通识选修课教学资源,提高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建设结构合理、满足学生需要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通识选修课程主要包括6大模块:(1)艺术与审美类;(2)文化与沟通类;(3)社会科学素养类;(4)自然科学素养类;(5)生命与健康类;(6)水利特色课程类。
二、课程要求
1. 课程内容应归属于通识选修课程类别,一般设置为2学分(32学时);
2. 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五大节上课,三校区具体上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3.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2门,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25人,选课学生人数少于25人的课程不予开班。
三、教师要求
1. 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应有中级以上的职称或者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讲授本科生理论课程的教学经历且近三年至少有1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2. 每位教师每学期申报开设通识课程不超过2门。
四、申请流程
1. 已开设过的通识选修课程,如继续开设,开课教师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送交教务处审批;
2. 新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课教师填写《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1)、《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任课教师简历》(附件2)、《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以及教案或讲义等课程资料,交所属教学单位审核,教学部门教师按所属单位申报,非教学部门教师按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申报;
3. 推荐单位对任课教师申请(或担任)通识选修课程的资格进行核实。第一次申报者须在课程承担单位进行试讲,经试讲具备开课条件的,方可推荐;
4. 教务处将对各单位申请开设的相关课程进行审核,对确定可开设的课程予以公示。
五、课程考核
1.鼓励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手段,体现学习全过程。考核要求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
2.通识选修课程不安排缓、补考。不及格者可重新选择该门课程或选修其他通识选修课程。
六、材料报送
课程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17:00前将开设申请表、教师简历、教学大纲、课程汇总表(附件1-4)等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401B;电子版材料(Word版)发送至邮箱:zhouyuyue@ncwu.edu.cn。
附件1: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任课教师简历.doc
附件3:华北水利电大学通识选修课程教学大纲.docx
附件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