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9月3日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9月6日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请各学院于9月23日前完成本年度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8月26日至9月2日 |
确定各学院联系人、配置院系用户并登录 |
9月3日 |
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分配我校学位授予信息至院系用户,进行论文原文报送、论文原文核对、专家信息更新等。 |
9月6日 |
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 |
9月3日至9月6日 |
院系用户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 |
9月3日至9月23日 |
院系进行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并核对、上传院系确认函;学校完成校级确认函上传。 |
二、抽检工作安排
1.抽检平台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完成,各相关单位需安排人员,明确职责,认真、如实、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报送工作。
2.论文原文报送
(1)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2024年 6月 1日后授予的学位,学位信息中已包含:“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信息,请各学院核对以上六个字段信息,确保无误。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等问题。
若在本科抽检上传论文原文时发现学位信息有误,须在9月3日前上报教务处,进行勘误工作,不得自行在信息汇总表中修改。
(2)须补充信息
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支撑材料文件名称(附录、中期检查、开题报告)、查重报告文件名称(PDF简洁版)、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信息等。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2023/2024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毕设管理系统中导出信息的操作,见附件3。
3.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年度本科抽检信息平台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将分为“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进行报送更新。即9月6日下载后,由各学院进行确认、核对。同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特别说明
(1)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抽检平台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中期检查、开题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学生仍须在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填写“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
三、抽检结果的使用
省学位办将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对各校开展抽检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将抽检结果与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问题突出的高校,强化反馈、约谈、整改、复查、问责机制,推动高校加快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附件1: 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pdf
附件3: 毕设管理系统(知网)中导出抽检论文原文数据的操作说明.docx
教务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