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通知要求,为持续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服务支撑一流专业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参评专业范围
参评专业包括所有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异地办学、校内多点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类型作为独立专业点参加评价。以下专业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明确撤销的专业;由于连续多年停招,截至2023年底无在校生且近三年均无毕业生的专业。
(二)参评课程范围
参加2024年本科专业评价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
二、评价程序
分为课程自评、教学单位初评、学校复评、省级课程评价4个阶段。
(一)课程自评。各课程授课负责人(团队)对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对所讲授的课程进行自评,按照世界一流(A类)、国内一流(B类)、国内平均水平(C类)、其他(D类)四个等级明确课程评价等级。并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报告”),整理相关支撑材料(详见自评报告材料清单)。此项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教学单位初评。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参照评价指标,以“专业点+课程”为单元对专业课程进行评审并确定质量等级;工程制图、力学等学科(专业)基础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评审,专业点所在学院根据专业评价参评课程需要从相应承担单位获取学科(专业)基础课的评价结果和评审材料。公共基础课由课程承担单位,按照评价指标以“课程+教师”为单元进行评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评审,《创新创业基础》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评审。此项工作请于6月28日前完成。
(三)学校复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课程初评结果和报送材料进行抽查、复评,认定课程质量评价等级。需要报送评审材料的课程包括:专业评价核心课程中自评为B类及以上的课程和公共基础课,其中公共基础课评审材料由课程承担单位按照课程教学团队报送。未报送的其他等级课程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四)省级课程评价。根据全省专业评价要求,在省本科专业评价信息平台上传参评课程(每个专业点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每类8-10门核心课程)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按照专业评价工作通知执行)。学院根据专业评价本专业点参评课程信息从公共基础课承担单位获取相应课程的评价结果和评审材料。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开展专业评价的过程中对各高校上报核心课程的质量评价材料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过程中,如发现课程质量评价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将对该专业的课程质量评价整体降级,复核后的课程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价标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周密部署、严格把关,规范课程质量自评与院级评审工作流程。各教学单位应对课程质量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务求评价实效。各课程教学团队要以课程质量评价工作为契机,深刻剖析影响课程质量的关键因素,查摆问题,持续改进,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保障课程优质、有效、充足供给。
四、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确定一名材料上传人员并于6月18日前报送至李晓杰老师处。
2.各学院填写《课程质量等级评价汇总表(教学单位)》(附件3),公共基础课承担单位填写《公共基础课课程质量等级评价汇总表》(附件4),于6月28日前以EXCEL版和盖章PDF版形式发送至lxj@ncwu.edu.cn(公共基础课承担单位请于6月26日前报送)。
3.6月28日前,各学院将专业参评的核心课程(每个专业点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每类8-10门核心课程)中,自评等级为B类及以上的课程自评材料,统一上传至WPS云盘“课程评价”文件夹,每个专业点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专业点名称),其中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专业点+课程),文件夹中包括自评报告和12项支撑材料(材料名称前加0~12序号,不要压缩)。公共基础课自评材料由相应承担单位报送。WPS云盘登录使用方法https://www.ncwu.edu.cn/info/1095/15642.htm
4.若省级专业评价、课程质量评价有新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杰,69313656
附件1-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doc
附件2-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docx
附件3-课程质量等级评价汇总表(教学单位).xls
附件4-公共基础课课程质量等级评价汇总表.xls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