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25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华水政〔2024〕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的申报及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时间

学生申请

2024年6月11-12日

学院审核

2024年6月13-14日

学院公示

2024年6月15-17日

教务处审核

2024年6月18日

、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端正,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

2.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获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士学位;

3.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学分绩点排名位列专业前10%且学位课成绩平均绩点达到3.80及以上;

5.学院推荐的荣誉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

2.资格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

3.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结合申请情况,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将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

5.提交材料。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院将荣誉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于6月17日前交教务科401B。荣誉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guohaibin@ncwu.edu.cn。

6.教务审核。教务处复核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确定“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

7.证书发放。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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