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改革,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华水政〔2021〕23号)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各专业1-8学期培养方案和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全部录入教务系统,要求课程(环节)名称、课程(环节)类别、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课程内实践学时无法在实验模块排课,请提前落实教学计划)、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信息必须规范、准确。教务系统内录入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时间区段:10月30日至11月17日(前期已通知)。

对于2022、2023级大类招生的专业,如果实施专业分流的,需按照分专业进行核对专业培养计划。认真落实并审定本单位教师开设素质类(通识类)选修课的计划(新开课教师需提交申请表、教学大纲、教案、个人简历等)(前期已通知)。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双语教学登记表》,各教学单位审核内容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相关课件、习题、教师试讲等。各教学单位审批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核(前期已通知)

二、开课计划

2023年11月17日18:00(前期已通知)教务科将在教务系统中直接读取生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届时系统中的信息将不再作任何变动。如形成的教学计划中课程有增开、停开、课程任何信息改动的,各单位须在系统进行微调申请,教务科进行确认和审核。

三、教学任务

2023-2024学年第学期共19周,其中18个周次为教学周,第19本科专业期末考试周。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及进程安排、素质类选修课计划,请各单位将已确认的理论课、实验环节和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务系统中,具体安排如下:

(1)依据已确定的学期开课计划,工程训练中心先行安排教学任务;时间是11月18日至11月19日;

(2)课程承担单位审核课程代码;学院启动教学任务的确认、落实工作;

(3)落实教学任务到教务系统,11月20日至11月23日;

(4)选课前课程设置“分年级按专业设置不需要预选/正选课程”,时间是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公共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设置,专业课由学院设置。

四、课表编排

编排课表,2022、2023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课程各教学单位安排。

(1)教务处编排课表时间:11月24日至11月26日;

(2)教学单位编排课表时间:11月27日至12月3日。

五、选课及课表微调

(1)公共任选课选课(具体通知后续发出)。12月4日至12月8日。(第15周);

(2)课表微调时间:12月11日至12月15日(第16周)。

(3)课程内实验学时教学安排,第17周。(以实践科通知为准)



附件1:排课注意事项.rar

附件2:双语教学材料.rar

附件3:素质类选修课相关表格.rar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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