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秋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期初教学检查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6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好本学期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评价,保障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做以下安排:

一、领导干部听课

1、听课次数要求:

(1) 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 管理服务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处级干部以及班导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3) 辅导员每周随所管理班级听课,每门课程至少听课1次。

(4) 上述人员应在本学期完成听课。

2、提交听课表注意事项:

(1) 教学质量科负责收集、汇总校领导和处级干部听课表。请填写完成听课表的领导通知教学质量科收取,或直接送至教学质量科(龙子湖校区南楼426A),教学质量科电话:65790638。

(2) 各学院负责收集、汇总、保存班导师听课表。

(3) 辅导员听课表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汇总、保存。

《领导干部听课表》见附件1,《班导师、辅导员听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学期内全校教师的课程安排,请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8月28日上课信息参见附件3和4,具体上课时间请参见附件5,学期内全校教师的上课信息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请各单位及时提醒本单位领导、老师完成听课工作。

二、期初教学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全面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关注新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安排开学第一周内进行期初教学检查,请认真组织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案编写、授课计划制定、教材到位情况、教学辅助设施就绪情况、领导干部和班导师、辅导员第一天听课、查课情况等。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本学期教学活动顺利进行。9月1日前提交检查总结的电子版到交质量科公共邮箱jxzlk@ncwu.edu.cn;

三、申请教学质量评价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学质量评价结论依据为学年教学质量情况,晋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以下简称职称晋升人员)需提前1年申请。本学期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1.申请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完成(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直属机构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学院进行申报)。

2.评价课程须是全日制本科生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电子版)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拟晋升职称的名称和等级必须准确。本学期无课的教师,不需要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格,但名单必须列入学院汇总表。

3.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在多个教学单位担任教学任务的,只需通过一个教学单位提交申请即可,但需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申请表中注明在其他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

4.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教师所填信息,并填写《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本学期只交电子版)(注:应含学院所有教学质量评价人员名单,名单以上学期汇总表为准,不允许新增)。汇总表中应明确注明按规定需要申请但本学期只有前8周有课及没有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信息。

5.各单位需于8月31日17:00前,将《教学质量申请表》和《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xzlk@ncwu.edu.cn。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评价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8月26日

1 领导干部听课表.doc 

2 班导师(辅导员)听课表.doc

3 龙子湖校区开学首日课表.xls 

4 花园校区开学首日课表.xls 

5 上课时间表.xls 

6 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7 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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