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汪胡桢奖”评审与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07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汪胡桢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汪胡桢奖”包括:个人优秀奖和单位优秀奖。
(一)个人优秀奖包括教师教学奖和教学服务奖两类。教师教学奖旨在奖励我校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设一、二、三等奖;教学服务奖旨在奖励教学管理服务人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参评教师教学奖的教师个人按教学单位统一申报,非教学单位的教师个人,按照学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申报。
(二)单位优秀奖包括优秀教学单位和优秀教研室,旨在奖励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学单位和教研室。
二、评选规则
详细评选规则参见华水政〔2022〕107号文(附件1)中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注意,各类奖项成果获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汪胡桢奖”评选实行师德师风评价“不合格”一票否决。
三、设奖指标及申报要求
1.教师教学奖,材料要求: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奖教师教学奖申请书》6份(见附件2);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奖教师教学奖分项统计表》1份(见附件2);
(3)支撑材料1套(务必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度评选资格:
(一)因个人原因调停课学时超过授课课程计划学时20%的;
(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发生教学责任事故的;
(四)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
(五)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教师教学奖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教学单位上课教师总数的10%,且推荐学校参评教师教学奖一等奖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获得学校优秀学业导师或者获得学校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三)主持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或者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限前8名,省级限前3名,校级限主持);
(五)主编教材列入国家、省规划教材并出版发行,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高等教育教学类研究论文至少1篇。
(六)获省级及以上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
2.教学服务奖,申报人员为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申报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应符合文件中工作服务年限要求,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人。材料要求: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奖教学服务奖申请书》6份(见附件2);
(2) 支撑材料1套(务必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3.优秀教学单位奖,各教学单位自愿申报。材料要求: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奖优秀教学单位奖申请书》6份(见附件2);
(2)支撑材料1套(务必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4.优秀教研室奖,各教研室自愿申报。材料要求: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奖优秀教研室奖申请书》6份(见附件2);
(2)支撑材料1套(务必按申报表条目顺序装订,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5.教务处将对教师教学奖候选人的教学质量评定进行审查,发现综合评价差的,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6.推荐参评学校各类本科教育教学“汪胡桢奖”(优秀教学单位奖除外)须在各教学单位进行公示。
7.推荐材料每人1袋,并提供材料目录,袋中材料应按申报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申报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类别(教师教学奖还需注明等级)。
五、评选程序
1.申请教师填报各类“汪胡桢奖”申报书(见附件2);
2.教研室组织审核各申报教师的材料;
3.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类“汪胡桢奖”进行评审。其中教师教学奖中的学生评教分、同行评教分、学院与教研室评价分,由教学单位直接给定。推荐参评教师教学一、二、三等奖教师名单、教学服务奖教师名单、优秀教研室名单,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学校教务处;
4.学校教务处组织对各类奖项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5.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学校予以公布。
六、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5月10日前统一将各类奖项的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版和推荐公示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lihui@ncwu.edu.cn(不同奖项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请分开提交,电子版要分类建立文件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汪胡桢奖”评审与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07号).doc
附件2:各类“汪胡桢奖”申报书.rar
附件3:各类“汪胡桢奖”汇总表.rar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