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改革,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华水政〔2021〕23号)的相关要求,本学期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各专业1-8学期培养方案和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全部录入教务系统,要求课程(环节)名称、课程(环节)类别、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课程内实践学时无法在实验模块排课,请提前落实教学计划)、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信息必须规范、准确。教务系统内录入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时间区段:4月12日至4月21日(第8、9周)。

对于2022级大类招生的专业,如果实施专业分流的,需按照分专业进行核对专业培养计划。另外2023级各专业的培养计划等确定后及时录入系统进行核对。认真落实并审定本单位教师开设素质类(通识类)选修课的计划,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前提交到教务科(新开课教师需提交申请表、教学大纲、教案、个人简历等)。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双语教学登记表》,各教学单位审核内容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相关课件、习题、教师试讲等。各教学单位审批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核。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前提交到教务科。

二、开课计划

2023年4月24日9:00(第10周周一)教务科将在教务系统中直接读取生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届时系统中的信息将不再作任何变动。如形成的教学计划中课程有增开、停开、课程任何信息改动的,各单位须在系统进行微调申请,教务科进行确认和审核。

三、教学任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其中19个周次为教学周,第20本科专业期末考试周。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及进程安排、素质类选修课计划,请各单位将已确认的理论课、实验环节和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务系统中,具体安排如下:

(1)依据已确定的学期开课计划,工程训练中心先行安排教学任务;时间是4月25日至4月26日;

(2)课程承担单位审核课程代码;学院启动教学任务的确认、落实工作;

(3)选课前课程设置“分年级按专业设置不需要预选/正选课程”,时间是4月27日至5月5日;公共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设置,专业课由学院设置;

(4)落实教学任务到教务系统,4月24日至5月5日(第10、11周);

(5)核实教学任务,5月4日至5月5日,比如:授课方式、已安排学时的完整性、同一门课程内多条教学任务的班组绑定等。

四、课表编排

编排课表,2022、2023级课表先编排,其余年级之后编排,编排课表时间是5月8日至5月19日(第12、13周)。

五、选课及课表微调

1.进行选课,5月22日至5月26日(第14周);

2.课表微调,第15周;

3.课程内实验学时教学安排,第16周。(以实践科通知为准)

附件1: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rar

附件2:双语教学相关表格.rar

附件3:素质类选修课相关表格.rar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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