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 29 号)要求,以及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数据准备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2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方式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数据表,按照数据来源,由各单位分工负责进行线下采集、线上填报。

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登录我校的数据填报系统进行数据的填报及审核,我校的数据填报系统只能在校园网环境登录,由于系统安全原因,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使用微信交流群(见二维码)获取填报网址账号和密码

数据填报沟通QQ群:1045561930

二、数据填报任务

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任务包括73张普通表格和2张工科类专业附表。

责任部门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表》(附件2)的要求采集数据。

数据采集人员登录我校的数据填报系统下载各数据表模版。

三、数据填报进度安排

1.人员安排

各单位安排一位数据填报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填报、联络等相关工作。各单位填写附件3《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纸质版9月28日前交到龙子湖校区实验楼教务处426A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zypgrz@ncwu.edu.cn。

2.数据线上填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8张基础信息表数据填报。8张基础信息表必须经过各责任单位审核后,先进行网上填报,10月1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65张普通表格和2张工科类专业数据附表填报,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表

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表》。

四、数据上报

1.学校对75张数据表格审定通过后,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数据,并生成我校《2022年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2.学校对《2022年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如发现存在数据填报有误,教务处与教育部评估中心信息处沟通,对数据平台中的有误数据进行修改。

3.与教育部评估中心沟通,生成我校《2022年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正式版。

五、提交材料

1. 原始数据表和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

在向国家数据平台提交完学校数据后,各责任部门应向教务处提交《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附件4),并注明负责填报的数据表(项),以及提交填报数据的纸质版(纸质版每张表应有部门印章),纸质版11月1日前报送龙子湖校区实验楼教务处426A办公室。

在江淮校区的部门可以先提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随后报送。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文件,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应当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单位结合填报的教学状态数据,依照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及重点(附件5),撰写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告纸质版盖章签字后,11月1日前报送龙子湖校区实验楼教务处426A办公室,word电子版发送文档至邮箱zypgrz@ncwu.edu.cn。

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教学单位提交的教学质量报告。

六、数据填报责任落实

数据填报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的填报及相关工作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数据的审核工作。各单位行政领导为本次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的第一责任人,数据填报联系人为具体责任人。数据填报联系人和采集人员必须为学校正式员工,数据审核人员一般由责任部门的领导干部担任。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作为指标体系的重要评估数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安排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数据填报联系人和采集人员,确保采集、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杜绝篡改、伪造、编造虚假数据。


联系人:李国佳 电话: 0371-65790638

邮 箱:zypgrz@ncwu.edu.cn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2年923日   

 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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