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优势,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现面向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一、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面向2021级本科学生开设三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1.管理学: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
2.法学:法学专业(法学院)
3.文学: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
二、申请修读资格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不及格记录课程;
3.无纪律处分记录;
4.申请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2021级学生总数的15%;
5.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需跨学科门类申报。
三、申请修读程序
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6月5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登录教务系统—学生学籍—辅修报名),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修读辅修学位士学位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下载),提交至本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于6月7日前交至教务科,申请表汇总后发到辅修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辅修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资格并保存纸质申请表,并于6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科,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发放《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并报备至省教育厅。
教学安排工作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并组织,相关缴费工作按照我校财务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规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单独组班教学,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如遇与主修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2.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完成辅修规定教学任务、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3.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退出。确认中途退出的,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审核,名单报教务科。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在大一第二学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其他学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公共管理学院:王老师,联系电话:69310012
2.外国语学院:郑老师,联系电话:69310183
3.法学院:葛老师,联系电话:67122257
教务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