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3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下学期实践教学环节顺利进行,规范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课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按《实践教学环节常规工作规程》完善教务系统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录入工作,范围包括实习、课程设计及其他类型的环习基地的,在系统中“安排实习”时应择实习基地;自行联系的可在“自行联系”处如图录入,分散实习的可留空“1”框。

二、具体安排要求
1)在930日前,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生课表安排,将春季学期课程中未完成的实验环节补做完成。春季学期未完成的课程设计、实习等集中实践环节,应在2020年秋季学期内补做完成。教学过程中尽量注意避免人员聚集,在室内进行的需适当开窗通风。2)关于本学期校外实习的实施,由各学院综合研判各方面情况,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省内实习。要求实习过程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并在教务处备案。实习期间所有师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属地管理。

三、完善保存各项相关资料

实践教学过程中,注意完善保存相关资料。本学期末,将两个学期所有资料分类整理装订,在各学院保存。电子版需发实践教学科一份。

邮箱yangfan@ncwu.edu.cn资料包括:《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实习(课程设计)日志》(含总结页)、《实习计划》、《实验教学计划表》。

四、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前准备,认真执行,做好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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