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华水政[2016]134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0年9月20日-21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学院及相关单位报送实施细则:9月22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mengjunzhen@ncwu.edu.cn),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
(三)推荐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及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9月23日-24日;
(四)推荐单位公示期满后,将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下载):9月25日上午10点前;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教务处网站和华水教务微信公众号):9月26日-10月5日。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10月6日-7日。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由学院留存,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一式3份;
(二)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
附件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
教务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