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各学院须在2020年1月11日前,向任课教师发放下学期课表及实践教学任务书(不在整周次进行的环节要注明具体日期时段)。
二、要求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的课表,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教师授课计划》(教务处主页下载表格);在节假日及运动会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或“运动会”字样;在《教师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教师授课计划》在各学院存档备查。
三、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正确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
四、关于教师填写节假日及运动会“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1.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
2.运动会:4月22日~23日召开学校运动会;
3.“五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4日(星期二)课程、5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5日(星期三)的课程;
4.端午节:6月12日~14日放假,共3天。
五、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六、周日,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不及格的课程补考工作,实践环节不及格情况不安排。各学院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单位学生能获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提前通知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准备。另外,本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各学院需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补考不再办理缓考。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所属学院安排,本学院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外单位的,一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六、下学期第一次上课的青年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对青年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切实保证上课质量。
七、开学第一周严禁调停课,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第一周教学准备工作。
八、其它
统计跟随2021届毕业生重补修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信息,并提前安排指导教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2021届毕业生及时核对教务系统中的每门课程(环节)的成绩,对已修学分有问题的学生信息尽早汇总并提出解决方案。
请各学院再次提醒2021届毕业学生,要注意以下修读内容:
1、素质类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学分是否修够?(4门课程各4学分,实际内容看各专业培养方案)
2、素质拓展学分、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是否够毕业学分要求?
3、对于尚未通过的课程,需要参加重补修的学生,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重修:
A、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低年级开设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进行重补修报名。
B、网络课程学习,取得课程学习证书后到承担单位进行成绩认定。(这种重修方式不限课程开设学期)
对于缺少素质类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学分的情况,学院要汇总2021届毕业学生信息(含学号、姓名、已修素质类课程学分等信息)于2021年3月4日前报教务科。
素质类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选修合适的网络课程,取得课程成绩,按学校文件进行成绩认定。
素质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生可以在第八个学期再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取得成绩,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可按重修记录成绩认定。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