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0级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基础扎实、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优势,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本学期我校面向202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一、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一)管理学:①市场营销(管理与经济学院)
②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院)
③会计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二)经济学:④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与经济学院)
(三)法学:⑤法学(法学院)
(四)文学:⑥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
二、申请修读资格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不及格记录课程;
3、无纪律处分记录;
4、申请参加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2020级学生总数的15%;
5、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需跨学科门类申报。
三、报名、录取
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6月20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登录教务系统—学生学籍—辅修报名),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修读辅修学位士学位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下载),提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于6月22日前交教务科,教务科将申请表汇总后发到辅修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辅修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资格并保存纸质申请表,并于6月2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科,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发放《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
领取录取通知书后,相关缴费及教学安排工作以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规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单独组班教学,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如遇与主修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2、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完成辅修规定教学任务、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3、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退出。确认中途退出的,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审核,名单报教务科。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在大一第二学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其他学期不予受理。
五、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联系方式
1、法学院…郭老师…60906290
2、公共管理学院…王老师…69310012
3、管理与经济学院…孙老师…18039516278
4、外国语学院…郑老师…69310183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