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自查
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要求,各学院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进行自查,自查任务应落实到每一位指导教师,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 自查内容
(1)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工作进度是否按照要求正常进行,对未按进度要求进行指导的说明原因;
(2) 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指导情况进行说明;
(3) 分专业对文献综述、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等过程指导情况进行说明;
(4)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改进措施。
2. 提交自查总结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总结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5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guohaibin@ncwu.edu.cn。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1.检测范围和方式
(1) 检测范围:所有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辅修专业及重修;
(2) 检测方式:使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ncwu.co.cnki.net)进行在线检测。
2.检测流程
(1) 学院管理员确定管理系统的指导教师、毕业生信息无误,自行确定本学院检测时间,将检测工作时间安排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学院按计划的时间督促和推进检测进度。设置检测时间菜单:系统设置—>检测设置;
(2)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论文,上传的论文文档应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其中学号为登陆系统使用的学号。文档内容包括: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格式为DOC或DOCX,字数在8万以下。学生应按要求提交终稿,上传时应认真对待,错误操作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辅修专业及重修学生要确认自己登陆账号是否正确)。上传论文菜单:过程文档管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3) 指导教师确认后进行检测。指导教师可在确认检测前、确认检测后及检测结果出具后对论文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在确认检测时要查看论文是否真实有效,以免浪费学生检测次数。确认菜单:过程文档管理—>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右侧列表中“操作”中的“审核”—>在弹出网页中“点击下载原文”进行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检测”;
(4) 学院管理员应在答辩前提交书面检测结果给答辩小组(提交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要保证检测报告单的真实性)。“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 ”应在毕业论文学生成果袋中保存。
3.工作安排
(1) 5月15日前各学院负责对本院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学院子账号管理员确认指导教师和学生信息无误,并通知学生上传电子文档时间;
(2) 检测次数及时间安排: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可检测3次,前两次检测时间5月15日-6月14日,第三次终稿检测时间6月14-25日,各学院可以自行调整具体时间;
(3) 各学院应在答辩前督促检测进度。
4.工作要求
(1) 学生未按要求上传论文进行检测或在答辩开始前未完成检测的,视为自愿放弃答辩资格;
(2) 学生提交的电子文档应与实际纸质文本一致,若发现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论文与本人实际作品不一致或存在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规避检测,将取消答辩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院应随机抽查,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进行审核把关;
(3) 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登陆密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严禁利用自己账号查询他人论文或利用他人账号查询自己论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学生务必合理使用论文检测机会;
(5) 本系统只能用于我校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检测。所有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信息严格保密,严禁使用该系统进行收费检测或对范围之外的其他论文进行检测;
(6) 学院管理员不得随意删除或增加任何教师和学生信息(包括往届)。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1.全校毕业答辩工作统一安排在16周(6月15日~6月18日)进行,辅修专业学生毕业答辩安排在第15周进行。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对确因疫情等不能返校的学生,要提前做好线上答辩工作预案;
2.各学院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评委小组。答辩评委小组一般由5-7名专家、1名秘书组成,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6月1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录入答辩评委小组成员名单及答辩安排,同时提交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实施细则、成绩评定细则、优秀答辩评委成员和优秀答辩安排及辅修专业毕业答辩安排;
3.每个答辩小组每天答辩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4.校级优秀答辩工作统一安排在6月18日下午进行。各学院于校级优秀答辩后两周内(7月2日前)报送学院工作总结;
5.二次答辩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
1.各学院务必于6月21日15时前将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一次答辩不及格)纸质文档盖章后提交给教务科,6月21日0时前须把毕业设计成绩录入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注意: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的第一指导教师的“教师编号”必须与教务系统中的登陆工号一致;
2.各学院需要在教务系统打印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优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进行评优工作,并于7月2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校级优秀一、二、三等奖(打印出来盖章报送),同时报送校级优秀一等奖光盘、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推荐材料(包括小组推荐表和小组总结)。
六、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426A实践教学科。电子材料发送至guohaibin@ncw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和材料名称),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检查工作,督促学生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督促指导老师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资料;
2.各学院要加强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组织,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各学院要按照通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做好存档,以备检查。此外,各学院要结合各类评估认证和检查需要,将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的过程材料下载到本地电脑上留存(有条件的可刻录光盘保存);
4.毕业答辩成绩评定标准执行学校相关规定,评分要素和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