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尖人才培养科

审核人: | 发布日期:2023-05-09

1.负责汪胡桢班、基地班等校级拔尖人才班的建设工作;

2.负责院级创新实验班的建设工作;

3.负责微专业的建设工作;

4.负责辅修学位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5.负责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及协调工作;

6.负责合作办学相关的教学管理协调、交流生过程管理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7.负责国际化拔尖课程的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426A房间

办公电话:0371-6931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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