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0:00 来源:
各教研室、指导教师及全体2013级学生:
2013级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三个实践环节统一由一位教师指导,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过学生选择和教研室调整,现就指导学生名单进行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指导教师要负责学生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三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和成绩报送工作。
建筑学院
2017.6.29
2013级建筑师业务实习(规划管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指导学生名单公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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