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党支部设置的通知(2016)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05-10

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党组织机构设置的通知》(华水党〔2015〕30号)和《关于部分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华水党〔2016〕10号)精神,为方便开展工作,经研究,现将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设置方案通知如下:

1、机关一支部,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

2、机关二支部,包括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水文化研究中心;

3、机关三支部,包括党委统战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外联络办公室

4、机关四支部,包括校纪委、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5、机关五支部,包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工会;

6、机关六支部,包括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中心;

7、机关七支部,包括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

8、机关八支部,包括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9、机关九支部,包括财务处、审计处;

10、机关十支部,包括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11、机关十一支部,包括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12、机关十二支部,包括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办公室、电大开放教育办公室;

13、机关十三支部,包括学报编辑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档案馆。

特此通知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机关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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