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入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11


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秩序,营造文明和谐住宿环境,确保广大同学的休息及人身财产安全,特规定如下:

1、学生公寓开门时间为6:00至23:00,晚上23:00大门落锁之后,晚归的学生需刷卡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2、公寓关门后,未经学院辅导员及宿舍值班人员同意,不能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除外。

3、本楼同学请凭证进出学生公寓,辅导员和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当发现证件丢失或损坏时,请立即挂失、补办,以免为他人带来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损失或带来不便。

4、非本公寓人员到访,必须说明来访原因并持本人有效证件配合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工作,经同意后,由值班员通知被访人员在公寓接待室会客,到访者不得私自进入学生公寓。

5、在接待室会客期间,禁止在接待室打牌、抽烟、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影响学生公寓正常秩序的活动;禁止挪动或破坏接待室的公共设施。

6、校内维修工作人员需佩戴胸卡,在值班台登记后方可进入房间进行维修。

7、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易燃易爆物品及淫秽书刊和内容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等进入公寓。

8、学生宿舍严禁容留外人住宿,违者立即上报学生所在的学院及学生处,并责令立即搬出。宿舍严禁异性出入,严禁留宿异性,违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9、学生公寓严禁推销、传销和其他任何影响学生生活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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